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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职业院校公开招聘2018年新任教师方案

2017-11-23 来源:莆田市职业院校 浏览量:33809

莆田市职业院校公开招聘2018年新任教师方案

为提高职教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职教事业发展,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积极吸引高学历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教育系统就业,现将莆田市部分职业院校赴省内外高校考核招聘2018年新任教师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1.应届和近三年内毕业(取得相应学位时间晚于2015年1月1日,且未在莆田市区域内工作过)的硕士、博士毕业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往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

3.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4.承诺在莆服务期不少于5年。

5.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体检标准的要求。

6、用人单位需求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三、报名方式与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网站及手机等报名形式。未参加现场招聘的毕业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入口(http://ksbm.hxrc.com)和手机报名端口、电子邮箱mzyrsc 163.com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11月17日。

2.每个毕业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人选。

3.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由招聘小组结合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开展面试考核工作。面试时间为11月22日,地点在福建莆田市(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4.经面试考核合格的,面试成绩高的签订聘用协议。

5.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三乙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用人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外出招聘时间、院校

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两所高校开展现场招聘报名,其他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通过联系其相关部门发布招聘公告。

五、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1.工作岗位。直接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2.职务安排。将引进的高校博士优秀毕业生作为事业单位重点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

3.职称、薪酬安排。硕士、博士试用期满直接确认为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满2年且达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的,硕士直接确认为中级职称、博士推荐申报高级职称。

招聘咨询联系:黄老师13959503109

肖老师13950709606

邮箱:mzyrsc 163.com